小区德牧咬人改哪个部门管?
这个真没法具体到那个部门去投诉,因为整个城市都是这么管理的,你找不到具体的“罪罚”。 这个事情其实很好处理,找物业,让他来出面解决就行。 为什么要找物业呢? 因为物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关系——业主通过购买物业服务合同,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小区的各项管理。 当然这种授权是有限制的,比如不能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德牧伤人的事件中,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对养宠物的业主进行劝说和规劝,要求他们加强看管,防止宠物伤害他人。 如果发生宠物伤人的后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制止、报告等),导致后果扩大,那么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国内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物业服务企业一般比较怂,能推就推,让你去找警察。 如果物业也管不了,那就报警吧!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面对“管不过来”的困境时,选择报一个警,让警方来协调处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因为在我国,公民对于公共权益的伤害报案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或者推诿,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 所以,尽管“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但是,在维权过程中,我们往往不需要自己去找证据,而是让“相关部门”去寻找、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