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的狗有哪些?
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绝对禁止饲养某些动物,如日本、英国; (二)限制饲养某些动物,一般是允许公众养殖宠物,但禁止养殖、销售和引进特定的濒危物种,如美国、欧盟等。
各国出于保护生态安全、控制疾病传播、维护公共安全的考量,对野生动物、烈性犬种和具有潜在威胁的动物进行重点管理,采取“黑名单”制度。 所谓的“黑名单”制度,就是根据动物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比如在美国,“杀手猫”雪貂属小哺乳动物,主要危害其他动物,被列“红色名单”,严禁私人饲养;“流氓兔”安哥拉兔虽然温顺,但由于喜欢挖洞,且原产于多岩石的荒地,可能对当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被列入“橙色清单”,要求养殖户必须申请许可证并在指定区域养殖。而英国则将160多种蛇列入“黑色名录”,私自携带、进口或者非法驯养这些蛇类将是违法的。
至于我国目前关于宠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没有出现“黑名单”制度,但实际上已经有了类似的内容和要求。《条例》明确规定了83种禁养犬只,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得办理犬只登记: 一是成年体格较大,体型超过标准体重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是成年后身高或体长超过45厘米的雄性犬或者高于60厘米的雌性犬; 三是犬龄在3个月以上未满6个月的幼犬; 四是未经免疫或者免疫有效期已过期的犬。
值得注意的是,这83种禁养犬只并不完全是危险动物,大部分属于大型犬或具备较强攻击性的犬,这其中甚至包括一些我们常见的犬种,如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杜宾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等。当然,也有少数品种如银狐犬、博 美犬等,因为过于精致小巧而被列入禁养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