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不能养哪些狗?
不请自来,首先明确回答辽宁并没有出台地方性的禁养烈性犬条例! 所以所谓的“烈性犬”其实是社会层面对于某种体型(体高)、外观(颜色)的某些犬有偏见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禁养犬。
从个人角度讲我十分反感一些无良奸商为了利益把一些犬胡乱称为烈性犬的行为,比如吉娃娃说是斗牛犬,博美说是狐狸犬; 从法律层面讲,只有符合公安部规定的禁养犬目录的才叫禁养犬。 下面给大家看一下公安部关于禁养犬的规定 可以看到,其实大多数的禁养犬都是出于安全考虑——体型过大过于凶猛容易伤人,所以一般来讲我们看到的禁养犬几乎都是大型烈性犬。 但我们可以注意到在《通告》里最后一条提到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可见这是一份临时性的规定,并且是征求公众意见的,也就是说五年之后这些禁养犬是否会继续存在,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都还是未知数。 另外,这个《通告》是对全全国的,并不是对某一个省的。所以我并不认同辽宁省出了什么禁养犬。
这里多说一点,国家之所以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国内少数地区曾经出现过因养犬引发的集体感染人致病的事件。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规定的确有必要,也切合实际。 但是我们要分清,这种集体感染是由流浪犬或者无主犬引起的,而并非家养犬造成的。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城市因为家养犬而没有做好检疫工作导致人患病的事件发生(当然,你不相信检疫制度你可以说部分狗没有检疫,但是你说所有狗都没有检疫那肯定是不对的)。
在没有良好的检疫制度和领养制度之前,我对所有将没有经过检疫的犬作为宠物的行为都表示坚决反对。同时,我也反对任何用没经过检疫的犬做食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