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应该人注意什么东西?
养犬的人,应当遵守有关养犬的法规,文明养犬。按照有关法规之规定,市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犬必须经所在区、县级市公安分局审批,由公安分局或公安分局委托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发给养犬证和犬牌,犬牌不得私自制作。
养犬户必须为供观赏的犬挂犬牌,大型犬还须束犬链,携带已经防疫部门检疫、验明的犬只免疫证。养犬户每年到指定的宠物医院、宠物诊所、兽医站对犬进行免疫接种疫苗,防止犬得传染病,并且费用全部自费。按照《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户不得因养犬扰民影响四邻休息,犬吠超出规定时间,影响别人休息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在住宅楼内不得养犬。同时,不得妨碍、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犬必须拴养或者圈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屏蔽他人对其犬只的警告和驱赶。违者,除处罚养犬户500元至1000元罚款外,还要没收其犬,迁出城区。同时,在养犬区内严格禁止犬进入市场和非小区居民居住区,不得携犬进行观光游览、文艺演出以及商业展销、涉外活动等。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得设置犬类交易市场。对违法养犬行为,由公安部门、城管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对违法犬予以没收,对养犬市民进行处罚。饲养犬类不得进入商场、学校、医院、体育场、餐厅、影剧院、车站、码头、商场、公园、托幼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批准的大型活动除外)、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和其他禁止养犬的公共场所,违者按《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饲养的犬,不得进入市区禁止区。在禁止区内确需携带犬外出遛弯的,必须对犬拴束犬链或犬笼。饲养的其他犬,每户不得超过2只。未经驯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驯养烈性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