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大狗怎么处理?

晁于淳晁于淳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居民个人饲养犬,应当在犬出生满三个月后三个月内,或者自购入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居民饲养的每户限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在公寓、住宅小区、集体宿舍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个人申请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住所地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犬只进行免费的狂犬病等免疫接种,领取免疫证明,并在三十日内向住所地的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携带下列材料,到区农业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一)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犬只的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区农业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区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养犬人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通报登记信息,并定期将有关养犬信息汇总上报市农业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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