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不能养飞鼠?
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中国究竟有没有法律规定禁止养“飞鼠”(注:本文“飞鼠"特指具有飞行能力的老鼠)。 很遗憾,没有!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为所欲为。 因为“环境损害”是法定罪名而不是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只有当我们的行为对环境造成实质性且法律有具体规定的危害时,我们才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很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为了娱乐而饲养的飞鼠在放风时逃逸并导致他人受伤,我们不仅需要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负担,还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又如,有人将家里养的飞鼠放飞后,该飞鼠在野外捕获了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黑斑蛙食用,我们可能因过失损害国家野生动物资源而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这些罪名的成立还需要其他要件,并非无法律明文规定就可以任意为之。
不过,尽管我国目前并无专门禁止饲养飞鼠的法律,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和单位还是会选择遵守相关禁止、限制养殖野生动物的规定。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一般都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而野生动物的饲养也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
以《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为例,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品经营和消费的,按照国家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关规定办理。 ”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文义表达并不像是一般性规范,而是对作为食品经营和消费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换言之,如果我们将“食用飞鼠”的行为定义为“餐饮服务”,那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物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食品; (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 即使我们不认为“吃飞鼠”的行为构成犯罪,它至少也是违背行政法规的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