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能养什么狗狗?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导盲犬除外)。 重点管理区是指:除坪山区、大鹏新区以外的其他区(含南山区)的城市区域; 大中型犬是指体型较大的狗,身高(指躯干最高处)在60厘米以上的狗; 烈性犬是指攻击性强、易暴怒、有威胁性的犬。具体品种包括:比特斗牛犬、卡斯罗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犬、法国波尔多犬等39个品种。
根据2017年5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修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下列犬只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 (二)被检疫部门认定为病犬的; (三)列入禁养犬名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不是深圳市所有狗都不能办理犬证,而是需要看该品种的适应性,也就是看这个品种在现实中能不能与人类和谐相处。因为有些犬种性格比较独立,不适合作为伴侣动物,但是出于科研等用途还是允许的。如拉布拉多就比较适合做导盲犬,但阿拉斯加就不太合适了。